当前位置:主页 > 计划生育 > 避孕常识 >

13种情况下不宜服避孕药

  门诊时间:08:00-17:00 文章来源:未知点击量:

      据相关调查,口服避孕药对女性具有良好的避孕效果,既经济又方便等优点,深受广大需要避孕的已婚妇女所亲睐,但并不是人人都可用避孕药,那么,究竟哪些情况不易使用避孕药呢?下面由济南长清无痛人流医院的专家我们介绍一下。
 
  我院专家表示:女性以下13种情况下不宜服避孕药
  1、40岁以上肥胖的妇女,长期服用避孕药易形成胆结石,或诱发高血压,应慎用。
  2、急、慢性肝炎或肾炎患者不宜服用。若肝炎或肾炎已经基本治愈,肝功能和肾功能化验检查正常者,可在医生指导下慎用。
  3、既往有过心力衰竭病史及心肌梗死病史者不宜服用。
  4、严重高血压,以及由肾脏疾病引起的肾源性高血压患者不宜服用。如系原发性高血压且症状轻者可在医生指导下服用。如在服避孕药期间发生血压升高,应停止服药。
  5、哺乳妇女不宜服用。因避孕药可通过乳汁影响婴儿,使婴儿乳房胀大,女婴子宫出血,同时还有抑制母亲乳汁分泌作用。
  6、患生殖器官肿瘤、乳腺肿块、其它癌前病变或癌肿者,不宜服用。
  7、糖尿病妇女不宜服用。尤其须用胰岛素治疗的糖尿病患者应禁用。
  8、结核病人,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,并定期到医院检查。
  9、甲状腺功能亢进者,在病情尚未控制的情况下,不宜使用口服避孕药。
  10、精神病患者由于不能保证坚持服药,最好不要服用。
  11、平素月经量过少的妇女不宜服用。如长期服用避孕药,会使子宫内膜萎缩,造成闭经。
  12、人工流产后的妇女,应在月经来过一次之后服用,月经未来不宜服用。
  13、患癫痫的妇女,在用抗癫痫药物治疗期间,不宜采用口服避孕药。
  温馨提示:以上是对“13种情况下不宜服避孕药”的相关介绍,济南无痛人流医院专家指出,日常生活中女性朋友需要注意以上事情,以免影响自身的身体健康,给自身带来伤害。如果您还有其他的疑问,可以点击在线咨询,我们的专家竭诚为您服务,谢谢!



  济南长清妇科医院网络咨询挂号特惠通道:预约专家只需“三步走”
  网络咨询——在线免费挂号——预约专家,到院就诊
  便捷一:“一对一”网上免费问专家,就医方向更明确
  便捷二:网上即可预约名医专家,在家即可提前挂专家号
  便捷三:无假日医院,优质服务,全程陪护,帮助患者就诊更便捷
 
  温馨提示:网上预约挂号后,到院后不需排队,直接到预约的专家诊室就诊。
  济南长清妇科医院,让您明明白白看妇科,少走弯路,不花冤枉钱。如果您觉得打字很麻烦,请拨打24小时援助热线:0531-87433333
 
  医院地址:济南市长清区灵岩路与宾谷街交口(地税局对面)>>详细路线
  ——济南长清妇科医院华北地区妇科病特色疾病诊疗专区非营利性医院——

 

济南长清妇科医院在线免费咨询平台

专家提醒:妇科疾病病症复杂,女性治疗尤需谨慎、由于网络的局限性,很多内容不能一一展现。如果想了解更多,建议您花费几分钟的时间与在线专家沟通,或拨打全国24小时免费热线:0531-87433333咨询我院专家,希望能给予您帮助!

精彩专题推荐

在线便捷服务

首席专家

患者还看过:

版权所有:济南长清妇科门诊部官方网站
备案号:鲁ICP备09039973号
注:本网站信息仅供参考,不能作为诊疗及医疗依据,未经授权请勿复制及转载
济南市长清区灵岩路与宾谷街交口(地税局对面)

微信扫一扫
随时问专家